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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深圳律师协会会员
淳悦深圳刑事律师现任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律师,是本所刑事辩护律师团知名刑事律师。擅长无罪辩护,善于从刑侦技术、刑事证据、刑事程序专业领域寻找突破,提供有效的无罪辩护意见,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 淳悦深圳刑事律师团队由深圳刑事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律师组成,承办全国刑事案件。特别是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玩忽职守职务犯罪案件、金融诈骗经济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涉非法经营、毒品案件、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故意伤害案件、盗窃案件、诈骗案件及寻衅滋事案件等。刑事辩护律师团可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无罪辩护、认罪认罚指导、二审改判、申诉再审、律师会见、缓刑、减刑假释和死刑复核等律师法律服务。【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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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世界中,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常常会遇到各种棘手的案件情况。其中,当对方犯罪却没钱赔偿时,这无疑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也让案件的处理陷入了一种微妙而又艰难的境地。作为一名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入剖析这一现象,探寻可能的解决之道,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 从法律层面来看,犯罪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害理应得到赔偿。然而,现实情况却常常事与愿违。有些犯罪分子本身经济状况不佳,缺乏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赔偿;还有些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资产,但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可能会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等不正当手段,使得受害者即使胜诉也难以实际获得赔偿。这种“法律白条……
在深圳这座繁华且法治秩序井然的大都市里,各类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其中“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构成犯罪既遂”这一话题,时常引发诸多争议与讨论。作为深圳刑事律师,深入剖析这一法律现象背后的复杂逻辑,对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从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犯罪既遂通常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在盗窃罪中,其核心要素包括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将他人财物转移至自己的控制之下。当小偷将他人财物偷走的那一刻,从客观行为上看,他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举动,即秘密获取并实际控制了该财物,此时犯罪既遂已然形成……
在纷繁复杂的法律世界中,诈骗罪作为一种常见且危害较大的犯罪类型,其既遂与未遂的界限一直是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备受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入剖析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于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诈骗罪既遂,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并且已经实际取得对财物的控制或支配的状态。从构成要件来看,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骗取他人财物,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则表现为实施了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最终导致行为……
作为一名深圳刑事律师,在处理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时,对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判断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法律的公正执行,也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和辩护策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毒品犯罪被视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罪,因此,对于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极大,法律规定也相对严格。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当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并且已经将毒品实际控制或者转移给购买者,即构成了犯罪的既遂。例如,如果一个行为人成功将一批海洛因从境外偷运进入我国境内,并交给了预定的买家,那么这个行为就构成了走私毒品罪的既遂。在这种……
在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的视角下,投毒后的解毒是否被视为犯罪既遂,这是一个复杂且充满争议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刑法理论的诸多关键要素,如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标准等,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 从传统的刑法理论来看,犯罪既遂通常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在投毒案件中,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如果按照严格的法条主义观点,只要行为人完成了投毒这一行为,似乎就已经符合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这种观点强调的是行为的客观危害性,认为投毒行为本身就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即使后续出现了解毒的情况,也不能……
在刑事法律领域,犯罪未遂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对于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而言,准确且全面地掌握犯罪未遂的取证方式,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与犯罪既遂相比,它在证据收集和认定上有着自身的特点和难点,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严谨的取证工作。 一、物证的收集与分析 物证作为最直接、最客观的证据之一,在犯罪未遂案件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深圳这样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各类犯罪手段复杂多样,物证的表现形式也丰富多元。例如,在涉及盗窃未遂案件中,现场遗留的工具、指纹、足迹等都可能成为关键物证……
作为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在处理涉及恐怖组织罪既遂的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恐怖组织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了恐怖活动,并对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实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恐怖组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后果来判定。 首先,从犯罪性质上来看,恐怖组织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其本质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0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基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一条款明确了恐怖组织罪的基本量刑框架,为司……
作为一名深圳刑事律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深刻感受到刑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关于犯罪既遂处罚的规定,是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不仅关乎犯罪行为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法治秩序和稳定。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体现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受何种处罚的重要依据。例如……
在深圳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法律事务纷繁复杂,刑事案件更是备受关注。作为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准确判断犯罪既遂、未遂以及中止的状态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更关乎司法公正的实现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从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视角来看,犯罪既遂是犯罪行为达到了预期的、完整的犯罪结果。例如,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当行为人的杀害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时,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在这种情况下,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其危害结果已经实际发生,对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
在深圳刑事律师的视角下,危险犯既遂后主动排出危害状态这一行为,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和诸多值得探讨的要点。它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法律的湖水中激起层层涟漪,引发着我们对于犯罪形态、刑事责任以及刑罚裁量的深入思考。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的一种犯罪类型。实害犯要求行为必须实际造成法益侵害的结果,而危险犯则以行为对法益造成危险作为处罚根据。当危险犯达到既遂状态时,意味着其行为所蕴含的法益侵害危险已经现实化。然而,在既遂之后,行为人主动排出危害状态的情况却为整个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带来了新的变量。 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出发,这一行为体现了行为人一定的悔罪表……
在深圳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法律的公正与严谨至关重要。作为一名深圳刑事律师,深入剖析盗窃武装部队公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对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深远意义。这一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国家军事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更是对国家国防安全的一种潜在威胁,因此,明确其量刑标准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 盗窃武装部队公文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等重要文件的行为。当该行为达到既遂状态时,即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完整地实施完毕,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从深圳刑事律师的专业角度来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知在法律的殿堂中,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着公平与正义,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其独特的法律逻辑和价值判断。在醉驾这一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关于醉驾中途停车是否构成犯罪中止的问题,一直是法律界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不仅涉及到对醉驾行为的准确定性,更关系到法律的公正实施以及社会的法治秩序。 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它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驾已明确入刑,这彰显了法律对这一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然而,在实际的执法和司法实践中,醉驾中途停车这一特殊情形却引发了诸多争议。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犯罪……
中学生在学校内打架,造成学生人身严重的伤害,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如果已尽到了监管义务,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任某与马某是某初级中学的学生,是同班同学,未成年。马某因怀疑任某向老师高发其考试作弊,遂找了同学谢某、范某向任某报复。2015年3月某日中午,马某、谢某、范某三人在学校遇到任某,四人发生口角并共同到学校一隐蔽角落,互相殴打起来,造成任某身上多次骨折。 殴打后,三人因害怕出事,就将任某送到学校卫生室,学校将任某送往医院治疗。任某经住院治疗多日,用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 任某认为学校对学生有管理的责任,学生遭到侵害,应当承担疏于监管的责任。遂将学……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正是施行。该法从法律的层面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防止,为切实保护家庭成员中的弱势人群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实际上,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之前,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对家庭暴力问题都有零散的规定和保护,最为严厉的莫过于刑事处罚。 下面深圳刑事律师为大家从刑事犯罪的角度分析一起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 郁某和江某是夫妻关系,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因琐事和一些经济问题,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2015年某日,郁某和江某又因经济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郁某要求江某把存放在江某处的共同存款拿……
近年来,关于“打虎”的新闻报道经常出现,正当广大群众拍手叫好时,那些“老虎”们却是胆颤心惊,思量着如何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及时把受贿来的钱财退回去,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办法”,但这样真的行吗? 2012年某月,雷某系某国有其余领导,其所在单位将招标办公楼整体改建及装修工程。王某欲承揽该工程,为了使自己能够中标,王某找到雷某希望其招投标中给予关照,雷某表示会帮忙。为表示“感谢”王某给了雷某10万元。后来王某顺利中标改建及装修工程。 2014年初,雷某感觉上级纪检部门要查其贪污问题,除2万元已被雷某挥霍外,其余8万元雷某退回给了王某,数月后雷某被纪检部门“双规”,随后被立案调查。 雷……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发布日期】2005-08-28 【生效日期】2006-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新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年8月28日第……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 【发布日期】2012-03-14 【生效日期】2013-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法工委复字[2002]12号 【发布日期】2002.07.24【实施日期】2002.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工作答复 【法规类别】犯罪和刑事责任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法工委复字[2002]1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你单位4月8日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
在刑事司法领域,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判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对于一名深圳刑事辩护律师而言,准确理解和把握共同犯罪犯罪中止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当这两个概念交织在一起时,便构成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情形。在深圳的法律实践中,判定共同犯罪犯罪中止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明确共同犯罪中各共犯的行为与主观状态。每个共犯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能不同,其参与犯罪的程度和方式也存在差异。例如,在一些团伙……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深刻关注着检察机关对于犯罪既遂认定标准的把握。犯罪既遂的认定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以及司法公正的实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机关,其对犯罪既遂认定标准的正确把握,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更关乎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治秩序的维护。 从刑法理论的角度来看,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行为。然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并非总是一目了然,往往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深圳刑事辩护律师深知,检察机关在把握这一标准时,会依据不同的犯罪类型和……
作为一名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当事人对于犯罪案底消除年限存在诸多疑问的情况。犯罪案底的消除并非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法律、社会以及个人生活等多个层面,其复杂性和重要性不容小觑。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犯罪案底的消除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旨在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一时的错误而影响其一生的发展。例如,一些未成年人可能因为年少无知参与了轻微的盗窃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他们心智尚未成熟,具有较强的可……
淳悦律师执行于广东(深圳)淳悦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专注从事离婚纠纷、子女抚养、遗产继承业务。从刑事辩护,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律师会员工作与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离婚纠纷、子女抚养及遗产继承案件。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灵活运用诉讼及谈判技巧,对于刑事辩护,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律师会员问题,剥丝抽茧,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汪斌律师执行于广东(深圳)淳悦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专注从事离婚纠纷、子女抚养、遗产继承业务。从刑事辩护,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律师会员工作与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和办案经验。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的离婚纠纷、子女抚养及遗产继承案件。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灵活运用诉讼及谈判技巧,对于刑事辩护,犯罪辩护,取保候审,律师会员问题,剥丝抽茧,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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