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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拔牙的过程中因为出血不止,医院决定立即为其输血治疗,但没想到的是吴某却因此不治身亡。医院因为对患者诊疗行为有严重的过错,死者家人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吴某因为自己牙龈出血,不堪忍受出血的折磨,便到了某牙科医院进行就诊。医院认为吴某是因为牙齿的问题所以才出血,故让吴某拔牙。在拔牙的过程中,吴某出血不止,在在医院血液科输液、输血治疗后,吴某不治身亡。
吴某的家人认为是医院的诊断出现严重的错误,才使得自己的丈夫死亡,故吴某的妻子和孩子女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
吴某妻子说,吴某2月10日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单独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因为牙龈出血,便被医院告知可能是牙齿的问题,便让其到牙科进行就诊。医院的牙科并未对吴某查明是否有手术指征的情况下,擅自拔牙致患者出血不止。
6小时后,患者入住被告血液科。被告血液科在未明确诊断、未考虑患者有脑梗病史、未与患者家属沟通的情况下,为患者连续输液、输血,但病情越来越严重。2月14日下午,患者出现头疼伴恶心,于次日身亡。
吴某的妻子认为,市医院的诊断出现严重错误,所以医院的行为和吴某的死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理由如下:
二、血液科未明确诊断,未考虑患者的脑梗病史,连续输液、输血,未检测液量的排出,致使患者的病情越来越严重;
三、血浆输入前未作血浆对比试验,是否溶血,以致患者输入5分钟后身体不适,10分钟后昏迷。
综上所述,医院确实存在重大错误,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医疗费34800元、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待司法鉴定后确定。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深圳刑事律师指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刑事律师分析:本案中,医院未对吴某的状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导致吴某因为医生的疏忽而导致死亡,医院对吴某死亡的事实之间确实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当对吴某的亲属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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